北京、上海等多地纷纷开展商业外摆的模式探索,以提振消费活力
【资料图】
商业外摆,为城市“香气”创造外溢空间
本报记者 刘小燕
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印发《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北京将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
记者留意到,近年来,北京、上海、广西、厦门、成都等多地纷纷开展商业外摆的模式探索,以提振消费活力,扩展城市商业形态。商业外摆新政的发布,也让众多商贩和消费者们跃跃欲试。
多地试点商业外摆区域
去年9月,作为北京市商业外摆试点区域,朝阳区蓝色港湾商区策划的停车场集市吸引了一大批年轻人消费打卡,感受城市烟火气,在附近工作的李晴就是其中一位。
“主要有烤香肠、章鱼小丸子、冰糖葫芦各种小吃,还有一些特色手工艺品,每家一个摊位,齐齐整整地摆放在门口的停车场,远远地就能看见连排的灯光,非常漂亮。”回忆起去年集市的场景,李晴难掩兴奋的神色。在她看来,停车场集市的商品价格比商场低、选择更多,更能体验到人与人之间交流的真实感。
除北京在三里屯、蓝色港湾等区域开展商业外摆试点外,厦门、成都等地也有过探索。例如,去年8月,厦门发布《厦门市沿街店面适当跨店经营管理实施导则》,对处在背街小巷、次干道和交通流量适宜地区的餐饮、服装、鲜花水果、生鲜食品等店面开放“适当跨店经营”申请,并由属地职能部门上门划定“经营外摆”的时间和区域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海、广西等地也加入了商业外摆模式的队伍。
新模式引爆线下消费热潮
“在众多的城市户外商业中,外摆商业是非常靠近消费者的存在,主要满足零散的消费需求,经营的时间、空间灵活度高,且有着很强的人群聚集效应。”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首席专家赖阳介绍,门店外摆既包括街边门店的外摆销售、外摆餐饮,也包括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的主题街区外摆、天台外摆、中庭和边角空间外摆等。
香味浓郁的小食,搭配上颜色鲜艳的商品、响亮有趣的叫卖声,成为商业外摆吸引消费者的“首要招式”。
记者在前门大街、大栅栏等商业步行街看到,尽管该区域没有划定商业外摆的集中范围,但还是有不少商户选择在门口摆放小摊吸引消费者进店。
经营一家串串香店的老朱说:“小摊就放在门口的台阶上,逛街的消费者不仅能闻到味道,还能一目了然,走着走着就想进来看看。我们得在一旁引导大家选购,不能影响门口的交通。”
据负责蓝色港湾商区停车场交通协调的王师傅介绍,商户进入时都按照先来后到的次序自觉排列,消费者购物产生的垃圾都会被商户离场时带走,商场也安排了专门的清洁员做最后的打扫。
“烤香肠的香味儿飘了好几个小时,但是按规定我们上班时间不能进去消费,必须守住岗位等待交班!”王师傅笑着说。
繁荣户外商业更要精细化管理
商业外摆带来了一波线下消费热潮,也对城市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年后回京一直没有机会过来看看,今天特地约了同事一起,没想到连着两周没有办了。”2月20日下班后,再次前往蓝色港湾的李晴没想到“扑了个空”,她建议商场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及时公布信息。
根据北京市印发的《实施方案》,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的外摆试点,由区政府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外摆位,明确外摆时间、经营品类等细则,由经营者向所在街道进行网上报备,由街道对细则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针对李晴遇到的情况,赖阳建议,城市中应该开辟出一些场所,约定一些时间,然后根据城市的功能、社区的需要和对某一类商品交易的习惯,规划出合理的外摆商业空间,使其变得常态化、变得更有特色。同时,也应该鼓励街头艺术家的弹唱、作画、行为艺术表演等文化类业态,形成城市新的文化景观、文化资源。
“繁荣户外商业更要精细化管理。”赖阳表示,具体可以从限定户外商业经营专门区域、实施户外商业经营定时制度、实行户外商业经营者登记制、强化卫生管理、举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者培训等方面入手,平衡户外商业与城市道路畅通及城市卫生和秩序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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