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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深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二年规划(2023—2024年)和2023年建设计划》文件要求,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安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以标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通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助推农批市场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环境和消费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5月5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呼和浩特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二年规划(2023—2024年)和2023年建设计划进行工作部署。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上官应旭主持会议并讲话,呼和浩特市四区分管区长、市场监管局局长及申请第一批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的农批市场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市场负责人汇报建设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属地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就推进、保障建设工作进行交流讨论,各分管区长代表各区政府对市场改造升级表示支持。
上官应旭强调,属地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准确把握、分类施策,把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作为解决民生实事的重点工作,当作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根本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申报改造的农批市场要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对照7个标准,确定升级改造项目,要尽可能突出市场特色和优势,规范设计、标准施工,高质量完成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导向。
会议指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要求选配或聘用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细化制定相应职责清单;制定市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针对潜在风险制定解决方案,实施动态管理,为食品安全总监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制定实施培训考核计划,明确奖惩机制,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责任义务,确保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健康、有效运行。鼓励各批发市场开办者保持市场追溯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保证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录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管理。
会议要求,在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属地责任方面,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解读宣贯;对市场主体开展培训指导帮扶,并将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农批市场入场查验和入场销售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行动与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创城等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全面提升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三方冷库、食品摊贩信息化备案管理,全面准确归集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数据,全面提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三方冷库、食品摊贩备案事项网上办理服务。
(武晓瑞)
初审:李松 责任编辑:肖之涵 审核:郑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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