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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与“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息息相关。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健全公平高效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开放平台功能,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为全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标、提速、提质、提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我市其他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将通过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七大提升工程,打开民营经济“加速跑”的新局面。 在环境优化提升工程中,将以“万人驻(助)万企”“长春亲清政企关系”微信服务群等为重要载体,全力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分别达到55%、45%,承诺时限分别压缩85%、80%。 在产业转型提升工程中,将围绕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其中,在工业发展上,将统筹协调推进汽车、高端装备、光电信息、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能源等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发展上,2025年培育建筑类“专精特新”企业60家以上;完善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科学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长40条”房地产新政,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多措并举拉动住房消费。在服务业发展上,在产业融合型服务业引导民营企业进入现代物流服务业、汽车服务业、科创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在数字赋能型服务业引导民营企业进入数字金融产业、创新软件信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等领域;在文旅带动型服务业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影视文创产业、旅游度假产业、旅游产品及配套产业、会展经济等领域;在都市集聚型服务业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商圈经济、新型商贸、人力资源、医疗康养、体育消费等领域。在批零住餐业发展上,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9%以上。 在主体培育提升工程中,将实施“十百千”企业培育工程,到2025年,推动1000户中小企业升级为规上企业;滚动培育100户长春市百强民营企业;推动10户以上民营企业走进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形成结构合理的民营企业发展梯队,做优做强民营经济。 在创新驱动提升工程中,将聚焦全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全市民营企业R&D经费投入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 在融资服务提升工程中,将有效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民营小微企业担保规模,年服务民营企业融资金额450亿元以上,服务企业1万户以上。到2025年,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显著改善,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在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中,将围绕融资服务、创业服务、人才培训、事务代理、管理咨询、信息网络、法律服务、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市场开拓等十大服务体系,加大培育引导力度,集中打造一批专业化服务平台。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50个以上。 在企业家精神提升工程中,将持续营造尊重、支持、关心、关爱企业家健康成长、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按年度开展“百强民营企业家”评选工作,培育一批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的企业家队伍。 我市将紧扣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3年努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实现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民营经济对税收、吸纳就业和企业数量增加的贡献持续显现,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代表的优质企业群体不断壮大,产业层次逐步升级,结构更趋合理,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努力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来源:长春日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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